山东省济南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郝 放
在婴儿时代,就应该有了对音乐的注意和创造音乐的兴趣。1岁之前,婴儿会尝试与别人进行“音乐对话”。当音乐出现时,他们会有对节奏反应。事实证明,孩子们在早期的成长中,就会使用音乐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孩子在会讲话前,先会唱歌,在每个孩子身上都能观察到对音乐的表达。
所以音乐学习开始的时间,应该同时展开与其他方面的学习。音乐教育是儿童全面发展的一个侧面,它与幼儿的自然成长密不可分。有计划的音乐体验不应该是等到孩子能参加集体的唱歌活动,或是等到孩子能有节奏的参与游戏时才开始,音乐的学习应该在儿童能参加学校传统的集体音乐活动之前就开始。
对于教师来讲,向其他方面一样,音乐教育的启蒙课程,要开始在孩子有音乐感知力时,才会更有意义。教师首先需要认识到,孩子们在他们的自发音乐创作活动中,是如何创作出有音乐性的作品,然后从孩子们的活动中,找出线索,引导、鼓励、帮助并发展他们的技能。这可以通过一个有组织的计划来实现,而不是相信任何一种活动或一首歌曲都能完成我们的任务。一个对于幼儿音乐教育课程有计划的方法,并不意味着每天必须规定一个特殊的时间进行。音乐教师,如果认真观察,会发现一天中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作为进行教育的最佳时刻。
道罗西·麦克唐纳曾以一套音钟对一位3岁半的幼儿进行实验。他发现孩子对音钟左边的低音音条评价为-非常长和高大,像爸爸一样。而对于右边的高音音条评价为-像小孩一样矮和小。这种对音条的语言评价,反映了一个幼儿对音高的混乱认知。他运用了自己和爸爸之间的高低来比较和描述音高之间的关系。孩子的逻辑是可以理解且合理的,当提供给他音高时,他的结论则完全围绕着“高和矮“来定义。
像这样的随机性或即兴式的教育机会可以随时出现。作为幼儿教师或幼儿父母,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我们花费时间不仅是去教给孩子们音乐知识,还要提供和欣赏孩子们自发和创编的音乐创作作品。教师应该记住,我们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典范“成年人是不是把音乐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呢,是否重视音乐“,这些将被孩子所察觉。-我们最终的责任就在于榜样。
幼儿音乐教育有时会被忽视,可能是许多教师认为这种教育是一种集体体验,必须由教师直接去教授或者启蒙。但是,幼儿并不是以规范的方式去运用音乐的,他们不能等到“上音乐课的时间“才去唱,才去创编和跳舞。虽然一些集体的体验是可以被要求和期望的,但许多孩子觉得,忍受一大群孩子在一起长时间的集体活动是非常困难的。最好是不以同一个计划限制音乐活动,或者受严格的课程式音乐课的约束。音乐应该是许多活动的一个具体部分,能鼓励孩子,让他们与自然科学、语言和动作探索相结合。
幼儿音乐教师所具备的教育能力应是:你会唱那些孩子们喜欢的传统歌曲和民歌小调吗?孩子们不是音乐评论家,他们喜欢跟那些热爱和欣赏音乐的成年人一起唱歌,能创造或即兴表演生活事件活动的简单节奏以及曲调。孩子们喜欢的音乐体验,作为教师要注意观察到孩子们创作出节奏之后,在鼓、钢琴或响板上模仿并演奏出来,要能跟孩子一起分享欣赏音乐旋律的美好时刻,更要多鼓励孩子们,鼓励多听不熟悉的音乐,因此教师的欣赏和赞同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培养婴幼儿的音乐行为
我们教师很少认为婴儿有音乐性的行为,比如唱歌、跳舞、聆听。但是,根据对婴儿的
研究记载,婴儿做了这一切。因为音乐作为一种听觉交流方式,它可以被各年龄阶段的人所利用,包括婴儿。我作为一位母亲,深深体会到,音乐可以成为妈妈和婴儿之间联系的一种最初级、最基本的方式。音乐是听觉的渠道,也就是在刚刚出生几个月大时,婴儿接受一种信号,也就是一种前言语方式,婴儿通过这种前言语方式来区别自我和现实两者。聆听到的音乐,婴儿的实时反应,是对周围世界的一种情绪和情感的交流方式。
婴幼儿很注意他们周围环境中的音乐之声,并能将其于别的声音相区别。曾经在米歇尔的相关报道中,记载:2个月大的婴儿,静静的躺着,如果有人在唱歌或者乐器演奏,他会一动不动的注视着,5个月大的婴儿,这样的注视能持续30分钟。道罗西·麦克唐纳认为,很多婴儿可以鉴别和使用某种音调同家人发生联系,或者把这种联系作为一种美好、舒服体验的转换。
婴幼儿最初是要把自己的声音,,在其他的声音中区分出来,并用自己的声音和别人发生联系。就像从充满各种声响刺激的环境中,区分出哪是乐音的过程一样。6个月大的婴儿经常试图模仿他们所听到的声音,而这个时期被儿童心理学家认为是“声音传感”时期,也就是孩子们对周围环境中的声响 感到有兴趣,并由此被刺激,以至于参与其中。
婴儿的音乐行为不仅限于对声音的模仿和聆听。孩子半岁时,以及有了明显的动作去对待所听到音乐进行反应,这种反应不是一种无组织的、笨拙的方式,而是一种非常清楚的重复动作。经齐默尔曼发现,婴儿对管弦乐曲和合唱曲所产生的身体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反应,比参与和模仿更容易出现。也可以这样说,在生命的第一年中,孩子是接受者到参与者,从参与者到创造者,从倾听声响到制造声音,最后到创造音乐。
二、幼儿的音乐体验
孩子在2岁大时,大部分都已开始学习走路和说话,这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发展时期。
这些对孩子音乐意识的觉醒,及对音乐的积极反应都有很大影响。虽然他们的注意力简单有限,参加集体活动的兴趣也受到限制,但是他们都是相当持久的音乐创造者。孩子们喜欢歌唱,喜欢节奏律动,喜欢对音乐的探索和试验。当听到音乐时,会表现出专注的态度,他们吸收着各种声音和动作的多数组成部分,音乐反应能力的发展程度,且能不断的生长与扩大,音乐的体验,给了他们自由,足以说明,孩子们就是声音的探索者。
对于音乐创作常常是个体活动,幼儿不懂得将他们的音乐创作纳入一个集体活动,除非偶然发生,才会有这种情况的出现。道罗西·麦克唐纳在他的一本书中记叙到:我们看到安迪在玩一列玩具消防车,当他在地板上边推动火车,边唱出“叮 当”的声音时,这是下行纯四度旋律性音调。这就是在孩子玩耍和游戏中所做的下意识音乐活动。
三、更适合幼儿的音乐课程
随着孩子的成长,他们创造出本能自发的、有体验的歌曲,并以特有的兴趣,和独特的方式来使用旋律,而并非是老师教授的或比较熟悉的方法。由于孩子的语言能力不断的发展,很多常用语言会在乐曲中出现,并且能把节奏变成有旋律的小曲调。
在道罗西·麦克唐纳的实验中,曾有这样的记录:玛丽,来自一个视为宗教生活中重要角色的家庭。她很喜欢节奏强烈的赞美歌和她在教堂里学过福音歌,或许是由这些旋律派生而来的,她自发表演的音调。安妮的姐姐学习芭蕾,所以她有特殊的兴趣去创作舞蹈动作,那是选自芭蕾舞剧《睡美人》;罗尼德的最大快乐是唱《芝麻街》主题歌;劳拉则对音乐乐器有非常特殊的喜欢,并能准确的演奏《妈妈,您听我说》的旋律;这就说明,一首具有民歌风格的器乐曲唱片常常使许多孩子享受无尽的乐趣。
古典音乐、幼儿歌谣、民谣,都属于孩子们音乐课程的内容。如果教师从孩子角度出发,我们就不该局限在某一个内容中。除了提供各种各样的音乐外,比如严肃的、现代的、流行的、民歌和少数民族音乐,我们必须扩大传统音乐的意义。对于幼儿来说,音乐首先是孩子们自我表达的一个音响,孩子们是声音的探索者和发明者,探索和创造的产品则是音乐课程中必然的一部分。
从总体上看,儿童从婴儿到六七岁这期间的音乐行为,应是教师进行音乐体验时的主要任务。一些由孩子们创作和选择的音乐,会帮助成年人理解孩子们,应为音乐的体验做些什么,从而辅助教师去计划一个合适的音乐结构体验。通过音乐,可以培养孩子的想象力、自我价值的感受力和自我表达能力,音乐还可以提供一个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
孩子们的音乐体验可以从进行探索和模仿开始,主要培养他们的辨别能力和创造能力,并提高动手能力和理解能力。
四、更深层的音乐课程体验
1、歌唱
在一些对幼儿歌唱活动的研究中,可以看到以下有关信息和资料:
孩子2岁时,大多数会唱歌,就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种技能。这时的唱歌是发自本能的一种表现,往往出现在个体的语言游戏和旋律探索中。自然歌唱的音域在中央c之上的,小字一组的d到a,这个音域是他们最舒服并最适用的。在许多自娱的歌唱中,由于连续不断的重复其中的歌词和乐句,因此会发展儿童的语言技能。
2——3岁的孩子能唱些歌曲的片段,在孩子的这个时期,被认为是他们听唱歌曲能力较强的阶段,3岁的孩子能完整、准确地唱出一首歌曲并且会发展歌曲中的主要部分。因此学习有旋律感的歌唱,需要鼓励儿童对音乐的声音进行探索与发展,以及培养能控制自己的声音作为基础。学习歌唱是逐渐地产生在一个有助于音乐才能成长的环境中,而且它与幼儿其他方面的发育是密不可分的。
学习歌唱,孩子必须懂得,唱什么?如何唱?高音与别人如何协调。孩子们需要积极的反馈,才能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与别人的音高相和谐,如何为自己形成一个模式?如何控制音的高低?学习的开始,幼儿喜欢使用自己说话的音高和声调去歌唱,这就需要老师给孩子们机会,个人单独去说,去唱,并指导学习表达和歌唱。这个阶段被描述为“是在一个舒服的音调或节奏变化中的单音调歌唱,因为它仅是一个旋律节奏曲线的复制。“
由此可见,教师可以开始定向的、指导性的唱歌教学。虽然孩子们的音域有了扩展,但是很多孩子还是不能使用这些音域,准确的唱出教师指定的旋律。所以,应该允许孩子们对指定的旋律,做出向上或向下的移动。考虑到幼儿歌唱能力的培养和发展,教师首先应注意学习歌唱的进程不一定与年龄相关。其次是为幼儿选择歌曲,要注意歌曲的音域,尽量在五度至六度音程之间,很多熟悉的民间歌曲小调都适合这个标准。如《闪烁的小星》《小白船》《卖报歌》等等,歌曲的音高变化小,基本控制在小字一组c到a,或稍向上即可。
2、节奏
音乐和节奏性动作与孩子有着密切的关系。对音乐各方面的意识和知觉是首先通过动作加以表现的。对儿童的自发本能的歌唱研究也指出,歌曲本身往往产生于节奏律动中。孩子在接受教唱歌曲时,最先被节奏吸引。格林伯格(1972)报告中指出:当音高、旋律、旋律性的节奏、和声、曲式结构还在以一个相当慢的步伐前进时,节拍、速度和力度在孩子身上已经开始迅速发展。
节奏律动的学习,这将能对音乐产生控制的节奏反应。这被穆格描述为:这是促进孩子认知发展最主要的一步。那些较好的运动技能和能发现自己身体节奏的孩子,能表达他们所察觉的东西。对那些不能做的孩子们,应要求以各种方式去和乐而动。
有关节奏的体验,在开始阶段,教师要鼓励孩子们去有节奏的律动,以他们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探索节奏性的动作。
从对2—3岁的儿童本能的模仿节奏反应的研究中,道罗西·麦克唐纳总结出:2岁的孩子趋向去积极的反应那些节奏明显的音乐,但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速度。幼儿身体动作可能比成年人认为舒服的速度要快些。因此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经常保持着以一种类型的动作贯穿于一个节奏的体验,动作的不断重复帮助他们发展对音乐拍子和动作之间关系的感知理解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3岁,很多孩子已经获得了一些在一定限制的时间内,以互相一致的动作去配合节奏刺激的能力。同时由于动作越来越协调,也不断增加了控制节奏的反应能力。
对于幼儿来讲,理解音乐中节奏的概念,应该开始于动作中和以动作和乐之时,要孩子随着音乐保持节拍和速度,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技能。
教师要强调节奏的探索体验,对听到的音乐,有一个正确的引导,而不是一致,通过探索和模仿,获得节奏律动技能,这是非常重要的。教师也可以即兴创作节奏,让孩子来应和节奏中的动作,并可以用简单乐器,比如铃鼓、响板、碰铃等加以伴奏。同时孩子可以用走和跑,还有跳,来配合节奏。
音乐教育的体验,以及行为和技巧,需要经过教授才可以得到。婴幼儿音乐的教育,一般来说,更依靠父母、教师和幼儿生活中的其他成年人。而音乐专家则几乎很少参与幼儿早期的音乐设计与教学,他们同孩子们的接触,一般是小学阶段。目前,幼儿音乐教育及综合素质的培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已变得极为突出。因此说,幼儿阶段的音乐教育,已被每一位家长和教师所关心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