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杨洪斌
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学生都知道,在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时,必须遵循一个重要的会计原则,那就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该原则的记忆,可能学生不会觉得难,但对于该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学生可能会感到盲然,甚至错误运用。为此,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中等职业学校会计教学的实践,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中等职业学校基础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教学,与广大同行共同探讨。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含义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在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时,交易或事项内在的"经济实质"起决定作用,外在的"法律形式"起辅助作用,交易或事项内在的"经济实质"比外在的"法律形式″更重要。
二、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意义
单位的任何一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时,都要审查该交易或事项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即该交易或事项内在的、核心的、本质、起决定作用的东西。
其二,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即该交易或事项外在的、表面的、非本质、起辅助作用的东西。
上述两个方面,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比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更重要,在对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时,不仅要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更应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否则,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确保对交易或事项进行正确、合法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关键。
三、中职学生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不当运用
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初次接触基础会计,中职学生对其含义的理解往往仅停留在对原则字面记忆上,忽略了这一原则的两个方面: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或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代替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诸如对下列两个案例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1、毒品买卖。甲乙双方签订了毒品买卖合同,购买方取得了销售方开具了发票,有银行进账单、发运凭证、验收单,如果仅依据该交易上述外在法律形式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其完全符合会计核算的形式要求,是乎没有一点问题,但买卖毒品的经济实质却是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可能进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呢?
2、租赁酒店。某国营酒店股东会决议将于1个月后进行装修升级,此时,其法定代表人却将该酒店租赁给其内弟经营,期限五年,合同签订后,由于该酒店1个月后将进行装修升级,因此,法定代表人内弟便以国营酒店违约为由,要求该国营酒店赔偿其因租赁酒店经营而采购的设备、预测五年经营可能实现的利润共500万元,且很多设备的发票时间在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之前,后国营酒店与其法定代表人内弟达成协议:国营酒店赔偿法定代表人内弟50万元,国营酒店支付了赔偿款,有银行进账单、酒店法定代表人内弟也开具了发票,该事项中,双方签订了酒店租赁经营合同、赔偿协议、有发票、银行进账单,其外在法律形式符合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形式要求,酒店也作了相应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法定代表人很尽职尽责,其内弟500万赔偿诉求竟然被其赔50万了结,法定代表人为酒店减少了损失,是功臣,实际上,国营酒店法定代表人明知股东会已决议将于一个月后对酒店进行装修升级,却还要与其内弟恶意串通签订五年期的明为酒店租赁经营、却实为赔偿的合同,最终导致酒店赔偿50万元,损害国家利益,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
四、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这里所说的“实质”是指企业的交易或事项的内在的“经济实质”,而“形式”则是指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外在的“法律形式”。
2、注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调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重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要完全拘泥于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
3、注意“实质重于形式”强调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表现不相一致时,会计人员应当具备更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注重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比如:出差车船票丢失的处理问题,车船票丢失只是该事项外在法律形式缺失,只要出差(经济实质)是真实的,就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由当事人写说明,财务负责人根据出差通知、单位与出差地之间的车船票价、途中补助标准审核金额、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
4、注意在一般的情况下,企业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法律形式”是统一的,不存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问题。如企业用自有资金购入的设备,从经济实质的角度看是企业的资产,从法律的角度看企业对该设备也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注意在某些个别的交易或事项中,其“经济实质”与其“法律形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离。如企业融资租入设备具有分期付款购买出租者设备的性质,而且全部设备款只有在租借期满时才会付清。在租借期未满之前,从法律形式角度看,租入者并没有完全获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但从经济实质的角度看,该项资产的相关收益和风险已经转移给了租入者,租入者实际上已经行使了对该项资产的控制权。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租入者可以将其视为自有固定资产,按照自有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综上,笔者对中等职业学校基础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教学简单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观点不一定正确,目的是抛砖引玉、取长补短。